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今年保障房建设进展情况的同时,首次明确允许各地区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实行租售并举。
据了解,住建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完善保障房政策:按照规定提取的土地出让收益资金、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在满足廉租房保障需要的基础上,可以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。在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的前提下,廉租房可以和公共租赁房建设统筹安排、逐步并轨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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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允许各地区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实行租售并举”的举措也首次被明确提出。
针对28个试点城市已开展的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,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考虑到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需要通过试点完善政策、操作和相关法律法规,因此暂时不考虑将试点扩面。